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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民营企业集团绩效考核“三把钥匙”——以XT集团为例

发布日期:1905-06-22 来源:

小型民营企业集团绩效考核“三把钥匙”——以XT集团为例

TX集团在中国是一家很普通且典型的民营企业,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创办以来,抓住了多次国家政策机遇,得到了一次次发展,从刚开始的区区几千元资产做到几个亿。20XX年,对于TX集团的管理层来说,企业的主要危机并不来自资金,而是缺乏方向,企业发展前景不明在集团管理层中普遍造成了彷徨、犹疑、等待的心态。一方面,由于集团多位副总裁均在B市,造成人浮于事,责权利不明确;另一方面,集团对子公司的业绩考核也发生了巨大问题,过高的经营业绩指标导致子公司总经理没有人能真正完成所定指标,最后只能通过年终发放红包的方式对管理层绩效做一肯定,集团对子公司业绩考核的激励性和约束性全部缺失。

经过将近一年的权衡,TX集团终于决定借助咨询公司对企业发展重新做一清晰的梳理,目标很明确

——“母子公司责权利划分和子公司绩效管理 

第一把钥匙:精简

确认TX集团发展阶段之后,顾问就碰到了一个问题,如何为集团多位总裁级高级管理人员做出新的定位。首先自然要精简,这一点是集团总裁与顾问们的共识。但关键在于精简到几个人,精简。顾问们根据TX集团集团化初级阶段的定位,向公司建议集团总裁班子保留34人就够了,其它副总裁进行调整,或任集团总监、或任子公司总经理等。经过与集团总裁和多位副总裁充分沟通,公司最终确认目前仅保留两位副总裁,一位主责新项目开发工作;另一位主责现有业务经营。得到调整的副总裁中,其中一位原为挂职,此次完全退出;第二位一直在子公司任总经理,我们让这位副总裁自己在副总裁和子公司总经理之间进行选择,这位副总裁评估了个人优劣势之后,选择了留任子公司总经理,不再兼任集团副总裁;第三位原任财务副总裁,调整职位后成为财务总监,这主要是考虑到集团现阶段财务管理工作尚处于初级阶段,尚无投融资等重大的资本运作职能,所以我们认为目前设立财务副总裁为时过早,先予空缺;第四位副总裁一直兼任集团党委书记,工作调整之后,也自愿退出了总裁班子。至此,TX集团七人组的总裁班子,变成了三人,顾问刚进入时总部一直存在的集团多头管理现象得到了妥善解决。调整过程中,集团总裁的执行力和其他高管的大局观令人颇为敬佩。

第二把钥匙:规范还是实用

集团总部架构调整完毕后,项目组下一步工作就是要为下属子公司设计实用的绩效考核体系,一开始项目组采取的是较为流行的平衡计分卡(BSC)和关键业绩指标(KPI)考核体系,然而方案提出后,遭到了集团总裁的质疑,总裁就子公司绩效考核体系向顾问提出了三点要求:第一,要简单;第二,要透明;第三,激励性要强。项目组经过详细讨论,认为第二、三点要求问题不大,难的是第一条简单”——什么样的绩效考核对于TX集团总部高管和子公司总经理来说是简单的;在不损害考核效果基础上,绩效考核能简单到什么程度?

项目组经过反复争论之后,得出一个折衷的过渡性方案。这个方案将集团总部对于子公司的考核分为二大部分,第一部分是月度绩效考核,与总经理月度薪酬相关,指标完全量化,仅仅涉及销售额、利润和回款率三个指标;其它所有定量和定性指标(包括客户、市场、研发,以及人力资源管理等指标)均作为集团高管对子公司定期和不定期监察的依据,年终统一考核。

考虑子公司总经理月度薪酬的构成时,项目组颇费思量,依照高管年薪通常的实施方式,大部分绩效薪酬都应于年终统一发放,每月主要为固定薪酬和补贴,这种薪酬发放方案与高管所拥有的责权利对等,在许多企业应用效果很好。然而,TX集团的情况似乎有些特殊:第一,子公司总经理薪酬相对较低;第二,基于总经理的工作性质,绩效薪酬至少需要占总薪酬40以上。这样一来,如果我们一定要将全部或大部分绩效薪酬挪至年终发放,子公司总经理每个月实际所得薪酬肯定比过去要低,总经理的经营积极性和对方案的支持力度也必然随之下降,更勿论我们一直追求的方案强激励性和可实施性了。最终,项目组考虑到集团下属子公司的生产经营相当稳定,受季节性影响较少,而且所有子公司总经理都是跟随企业多年的老臣,认为现阶段可以考虑对绩效薪酬方案实行过渡性处理,原来的绩效年薪折算到月按业绩完成比例发放,只有一次性奖金、提成奖金和企业效益奖金年终发放,同时对每月绩效薪酬作封顶处理,最高为100绩效薪酬,超额部分年终统一结算。

第三把钥匙:砍不砍水分

TX集团子公司总经理设计绩效考核方案时,顾问碰到了一个比较大的问题,就是集团给部分子公司总经理所定的经营业绩目标有水分,这样一来,根据子公司经营目标所定的绩效考核方案就有了不公平因素。从理论上讲,顾问提供的方案与企业本身经营业绩目标的合理性无关,因为任何方案的有效性首先都要建立在信息的科学性之上,如果企业本身信息出错,通过方案得出的结果自然会不尽人意。通常情况下,解决这类问题的方式自然是与集团沟通,对于经营业绩目标做出相应调整,给一个更为准确的数字,但这种方式被集团否定了。集团认为,虽然大家都知道今年业绩目标制定的不太合理,但经营业绩目标作为企业战略目标的体现,冒然改动会引起其它许多问题。因此,集团要求顾问所出的方案要在不变动业绩经营目标情况下,依旧对该子公司总经理存在强激励。

经过与客户多次探讨,找到了一种办法,项目组将现有的经营业绩目标拆成两个部分,前一部分是比较客观的指标,剩下的作为附加指标。考核时按总体指标考核,但子公司总经理一旦完成前一部分指标,公司一次性补足其90的绩效年薪。这样一来,虽然子公司总经理完成后一部分业绩的激励性不足,而且得到提成奖金的标准依旧很高,但因为当子公司总经理完成前一部分指标时,事实上可以拿到绝大部分年薪,大大缓解了经营业绩指标不科学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