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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制度—重庆管理咨询公司观点

发布日期:1905-06-22 来源: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1目的
为配合公司发展目标,提高员工素质,树立公司形象,使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满足生产及质量管理的需求,以达到人力资源发展的目的。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
人员招聘、录用、培训、考核、员工激励等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3职责
3.1人力资源部:
3.1.1负责人员的招聘和入厂手续的办理;
3.1.2负责组织和调节人员的培训,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培训效果的考核;
3.1.3负责组织进行定期员工满意度调查和优秀员工评比。
3.2人力需求部门:负责人力申请,对招聘人员的考核评估
3.3相关部门主管:负责组织对本部门人员的上岗考核。
3.4受培训人员:积极参加各项培训学习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内容。
4  制度内容
4.1 
人力资源管理运作流程图
4.2 岗位入职条件
4.2.1 人力资源部组织各部门负责人根据部门工作职能和人员配置状况制定《岗位说明书》,明确说明各岗位的学历培训、工作经历资格等入职条件和岗位职责,作为人员招聘和工作安排的标准。
4.2.2 人力资源部汇总各部门的《岗位说明书》经管理者代表审核后交总经理批准。
4.3 人力资源招聘
4.3.1人力需求申请
各部门如需增补人员须到人力资源部领取《人力需求申请单》,填写后经部门经理审核并交人力资源部办理人员招聘,特殊职位由总经理批准。
4.3.2招聘方式
4.3.2.1内部招聘: 内部推荐或以公告形式面向全体员工发布招聘通告。
4.3.2.2对外发布招聘海报﹑公告﹑登报或到人才市场现场招聘。
4.3.3人力资源部招聘各级人员依其《岗位说明书》为基础,并以学历﹑品德﹑能力﹑经验﹑健康状况适合于其职务为原则,但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
4.3.4应聘人员须提交其应聘个人简历和相关证件等材料,人事初审合格,用人部门复试合格后填写《人事资料表》。再由人事安排食宿及教育训练。
4.3.5在应聘资料的处理及应聘人背景调查时,应尊重应聘人的个人隐私权,并做
好保密工作。
4.3.6 所需招聘的部门主管或指派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包括口试、笔试,特殊工种人员需要现场操作。
4.4 职前教育训练
4.4.1 训练课程
人力资源部应协调各部门,拟定新进人员于上岗前必须接受的基本训练课程,并编成职前教育训练教材,人力资源部经理核准后正式生效。
4.4.2 训练实施
4.4.2.1 新进人员至公司报到后,人力资源部依据《职前教育训练课程表》中规定的相关教育训练课程施以新进人员训练,再安排至所属部门。
4.4.2.2 各部门依据《职前教育训练课程表》中所规定的相关技能培训课程,在一个月内对新进人员进行上岗前技能培训。
4.4.3 讲师资格
         新进人员训练于厂内实施,训练课程的讲师由负责部门的主管担当,各课程讲师对所负责的课程应有合格的训练。
4.4.4 教材编撰
职前教育训练教材由各负责部门的主管或讲师编撰,并由人力资源部汇集成为职前教育训练教材以作为教学的依据。
4.4.5 授课记录
各训练课程负责部门在教育训练实施时,应填写《教育训练签名单》,并由参加受训人员在该表上签到后交人力资源部登记,以备存查。
4.4.6 考核
4.4.6.1 依训练课程的特性以口试、笔试、实作、填写报告或其它适当方式皆可。
4.4.6.2 新进人员于试用期满的综合考核由所属部门主管担任,一般人员考核为60-90天,特殊情况则视需求另订。
4.4.7 考核评分等级标准:优 :90分以上;良 :89-80分;一般 :79-70分;
差 :70分以下
4.4.8 正式任用
新进员工综合考核评分达70分者予以择优任用,未满70分者不予任用。对公司特定指派工作人员(如司机、电工、会计)要有合格的证书方可任用。试用期间的员工其试用情况由人事和用人部门共同考核,试用合格者转为正式录用并予以调薪,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4.4.9训练记录
人力资源部将各新进员工受训及考核记录登录至《员工教育训练履历表》内。
4.5  在职教育训练
4.5.1 对象
凡经正式任用的在职、转岗和多岗位储备人员。
4.5.2 在职训练课程
在职教育训练依训练课程是否列入《年度教育训练计划表》,可分为定期与不定期教育训练课程。
4.5.2.1 定期教育训练课程
人力资源部于每年十二月上旬发出《教育训练需求调查表》至各部门,调查各部门下年度教育训练需求,各部门应于十二月中旬将表填好交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汇总编制下一年度《年度教育训练计划表》,并编入预算,呈请总经理核准。经核准的课程即为下年度的定期教育训练课程,并应将该计划复印发各部门通知及实施。
4.5.2.2 不定期教育训练课程
依临时性或项目性训练需求,由部门主管、经理或人力资源部填写《教育训练申请表》,经人力资源部经理核准后实施。
4.5.3 在职教育训练执行
     4.5.3.1 定期教育训练
1) 训练实施
经核准的《年度教育训练计划表》,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协调各排定课程的实施。如无法如期实施时,应呈报总经理批准递延,递延的期限应在三个月内,且不得跨越到下年度实施。人力资源部应于各课程实施日一星期前,以《内部联络单》通知该课程负责部门及应参加受训人员。
2) 教材选编
          公司内部自行举办的训练课程,由担当的讲师编撰教材或以公司存档的教材为讲授大纲,外派受训所分发的讲义、教材及书籍等应送交人力资源部存盘以供所有员工使用。人力资源部应将有关的教材汇集成为教育训练教材以作为教学的依据。
   3) 训练记录
          公司内部自行举办的训练,应由各训练课程负责部门于课程实施时填写《教育训练签名单》,并由参加受训人员在该表上签到后交人力资源部登记。参加外部训练人员应于受训结束七日内,填写《教育训练报告书》,经部门主
管核阅后,并人力资源部以备存查。人力资源部将受训记录登录至《员工教育训练履历表》内。
4.5.3.2 不定期教育训练
依核准的《教育训练申请表》,由人力资源部依定期教育训练程序进行。
     4.5.3.3 对某项目做补训时,所受训人员应有考核,且在该考核中记录教育训练对补训所达到的效果,部门主管应对该效果进行追踪,并得在考核中做出实质性评价。考核记录登录至《员工教育训练履历表》内。
4.6 员工激励管理
人力资源部对公司人员的福利、薪金、待遇,包括企业文化、活动等,建立相应的计划或规定,树立员工对公司有一种满意的归宿感。
4.6.1员工满意度调查:
4.6.1.1 员工满意度调查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一般安排在每年五月、十一月进行,员工满意度调查是全体员工的普查而不是少数的抽查,回收调查表需达80%以上方为有效。《员工满意度调查表》中每个因素即为一道问题,每道问题根据内容不同,以5个项目中选择1个。
4.6.1.2 员工满意度分析:
人力资源部负责编制员工满意度分析报告,编制人员负责对员工满意度调查的各种信息进行归类、统计、分析、判断和讨论,形成具有集体意见的《员工满意度分析报告》,员工满意度分析报告的内容至少包括:调查工作的背景、调查的时间和对象、调查的方法、原始信息统计、归类分析、改善建议、整改要求等内容。员工满意度分析报告的编制工作应在信息收集后10天内完成。《员工满意分析报告》需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发布,需要时按照总经理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正和补充。
4.6.2 优秀员工评比活动:
每月由各部门负责人组织对本部门员工进行综合评比,人事部门进行统一汇总后评比部门优秀员工,由公司颁发相应奖励;每年底由人事部门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对各部门的优秀员工选评出公司年度优秀员工,颁发相应的奖励并作为公司各部门学习的标竿。具体依据《优秀员工评比管理办法》实施。
4.7   档案管理
《员工教育训练履历表》、《人事资料表》维护至该员工离职三个月后才可销毁。其它记录保存三年。
4.8 注意事项
4.8.1 负责特殊专业工作人员,特殊工序人员、品检员、内部审核员、仪校人员、
电工、司机、会计及依国家法规规定须设置的专业人员均应受过专业训练并经考核合格或取得相关的证书或证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