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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肇星: 劳动合同法实施两年总体向好

发布日期:1905-06-22 来源:

                             李肇星:劳动合同法实施两年总体较好
 
    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于3月4日11时在人民大会堂三楼金色大厅举行新闻发布会,由大会发言人就会议议程和人大工作相关的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国际在线网站记者:感谢主持人在“伤停补时”阶段点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国际在线网站记者。发言人您好,我这个问题是关于劳动合同法的。这部重要的法律的实施非常不幸地赶上了国际金融危机对我们国家的冲击,由此也引发了不同的议论。比如有人大代表对这部法律的实施情况表示不理解、不赞同、不满意,请问发言人,您认为劳动合同法实施两年以来成效究竟如何?谢谢您。

  李肇星:劳动合同法实施两年以来,总体情况还是好的。劳动合同签订率明显地上升了,多数省、自治区、直辖市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的签订率大约在90%以上,大型国有企业达到100%.新签劳动合同平均期限也延长了,劳动合同质量有所提高,各地新签劳动合同的条款比较完备,对双方权利、义务的规定比较明确,能够适应形势需要及时补充合同内容。

  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扩大了社会保险覆盖范围,2009年全国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人数分别比上年有较大的增加。各级劳动保障机构和工会加强了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和举报专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重视加大对农民工权益的保护,企业用工秩序进一步得到规范,多数企业派出人员参加培训、学习劳动合同法。依法修订完善规章制度,补签劳动合同,规范薪资的发放,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方面,劳动合同法的积极作用尤其明显。中小企业人员的裁减应该说基本稳定,部分失业者的基本生活得以保障,近2000万农民工返乡,没有引起大的社会问题,这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劳动合同法对裁员、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明确规定。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改善和保障民生方面,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方面,劳动合同法将会继续发挥积极作用。